华泰300ETF即将实施分红派息,权益分派及股权登记日信息如下(具体详情请查阅上市公司或基金公告,并以其公告内容为准):
代码 |
简称 |
权益分派 |
股权/权益登记日 |
510300 |
华泰300ETF |
10派0.59元 |
2019年1月15日 |
根据《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第五十九条约定:
甲方(即客户,下同)融入证券的权益指甲方融入证券后、向乙方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等权益。甲方应当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与所融入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资金: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补偿相应金额的现金红利(税前)。在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由乙方在甲方信用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权益补偿金额(税前),先划扣该证券融券卖出的冻结资金,不足部分再划扣资金余额;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转增股本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补偿相应数量的证券。在相应除权日由乙方在甲方信用账户中直接增加相应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
2019年1月10日